宜春市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揭晓
点播: 2019-08-13
本网讯 刘松 晏洁琼报道:由市法建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宜春日报社和市普法办等六家单位联合举办的宜春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于2018年11月启动,评选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深化推进法治宜春实践”。
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推荐选送的法治人物52个、法治事件24件。经过两轮讨论和审议,最终确定了万载法院马步法庭庭长刘斐等15名法治人物入围候选法治人物,“依法打击徐文俊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15件法治事件入围候选法治事件。
1月16日至23日,举办方对入围的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进行公示并利用微信公众号组织投票,接受群众评议。通过微信公众号投票及专家组评定,“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最终结果揭晓。
被评为宜春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分别是:
1、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易千;
2、高安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长卢海;
3、奉新县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张荣德;
4、宜春市政府法制办科长熊涛;
5、铜鼓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长赵洪;
6、万载法院马步法庭庭长刘斐;
7、奉新县赤岸镇综治办副主任邹扬兵;
8、万载县黄茅镇柯树村书记张继勉;
9、鸿韵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胡国强;
10、市交警大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吴明华。
被评为宜春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的分别是:
1、市法院畅通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绿色通道;
2、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3、宜丰县走出一条“法治护航生态”新路子;
4、全国首个实体化税警联动机制在宜春运行;
5、宜春三中校园周边夺刀救人;
6、全省首个“税法主题公园”在宜春开园;
7、铜鼓县检察院诉铜鼓县国土资源局不完全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
8、依法打击徐文俊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9、宜春市建立智慧型强制隔离戒毒所,矗立禁毒事业里程碑;
10、基层调解员化身“老娘舅”释法说理践行“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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