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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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播: 2020-04-05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怀民)“态度好,反映了对人民群众有真挚的情怀;做事认真,说明敬业担当;公正廉洁,体现了专业素养和清正之风。”日前,灵武市法院院长周景远收到一封感谢信,来信对该院干警王佳男在办案过程中不偏不倚、认真负责的态度表达高度赞扬,对灵武市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信中写到,“执行干警王佳男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工作态度好,每次都会及时主动联系我,让人感到很真诚。做事认真,尽管手头案子多,但还是积极联系我去寻找被执行人。公正廉洁,从没喝过我一口水,抽过一支烟,工作从不懈怠。王佳男对待不认识的群众,能够有这样的态度,用心解决问题,真让人感动……”

这封信中所称的“我”,是申请人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李某某,因申请执行人年迈,由李某某担任其委托代理人。王佳男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他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刘某某债务较多,多个银行账户均为空,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本人经多次传唤均拒绝到法院履行义务。王佳男联系李某某共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期间李某某多次询问案件进展,他都一一耐心答复。找到被执行人后,李某某打电话给王佳男,他都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处理案件,就这样反反复复5次,每次被执行人都答应还款,但约定的还款时间到后,人又不见了踪影。最后一次联系到刘某某时,王佳男再次向其言明,如仍然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此震慑下,其与申请人达成协议,以物抵债,案件得以执结。王佳男说,李某某能够理解法院工作,配合寻找被执行人,也是此案能够执结的原因之一,“当事人的权益得以保障,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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