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廣西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入法治化軌道

点播: 2020-05-20

原標題:廣西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入法治化軌道

發布會現場。記者 宋瑤 攝

5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台,標志著廣西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近年來,全區營商環境不斷改善,但與先進地區的水平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現在:政務服務效能有待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煩問題依然存在﹔市場准入限制仍然偏多,企業負擔較重,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仍待緩解﹔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學、落實不到位﹔行政執法中“一刀切”、選擇性執法和濫用自由裁量權等問題依然存在。

據了解,此次出台的《條例》明確了營商環境的概念和各級人民政府優化營商環境的職責﹔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激勵問責機制和容錯機制、營商環境評價和優化營商考評制度﹔並規定輿論宣傳與監督、社會參與的方式和途徑。《條例》立足廣西實際,同時借鑒區外立法經驗,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優化我區營商環境。

堅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

《條例》在總則中提出,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踐行“有事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持續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打造貿易投資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務服務規范、法治體系完善的國內一流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

突出體現“公平”的目標追求

《條例》明確了除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獲取資金、技術、人力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清理與企業性質挂鉤的行業准入、資質標准等規定和做法,保障依法平等適用國家和自治區各類支持發展政策﹔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對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市場主體平等對待,將財產權、知識產權等納入了平等保護的范疇。

優化服務提升企業獲得感

為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聚焦破除市場准入和市場推出障礙,《條例》在評價、考評、激勵問責、容錯、投訴舉報等方面完善制度,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從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制保障五個方面作出規定,在減稅降費、治理拖欠賬款、保護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創新創業、項目審批、保護合法權益等企業關心的問題提出要求。

據悉,為保障《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全區上下將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將強化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和糾正文件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與《條例》保持一致﹔制定落實《條例》的配套措施,將《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納入法治督察工作范疇,持續抓好問題督察整改,

同時加強營商環境監測評價,完善營商環境工作“紅黑榜”通報制度和專項績效考核制度﹔做好《條例》實施的普法宣傳,切實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能力。(記者 宋瑤)

(責編:李敏軍、陳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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