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第三届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点播: 2017-10-19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杨宗科教授致辞

  10月的古都西安秋意绵绵。然而,连日的寒风也没有挡住一群“大咖”们火热的激情。10月14到15日,由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法学会、新华社《中国记者》杂志社、《新闻记者》杂志社、《新闻界》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在西安市成功举办。

  为期两天的会议里,来自“立格联盟”的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几所权威政法院校的新闻学院院长,以及中国社科院、重庆大学、上海大学、深圳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的知名传媒与法律的学界“大咖”,与来自传媒与法律实务届的资深人士等五十多位嘉宾共聚一堂,围绕“转型与重构:新传播生态中的中国传媒法治建设”的会议主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分享自己的思考和研究成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当下新旧媒体融合不断重塑传媒生态、依法治国和媒介融合双重加速的大背景下,新的传播生态中,信息安全、网络犯罪、数字鸿沟等一系列新问题逐渐凸显。对于当今的中国社会而言,法律与道德、文化等都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手段。面对当下新的传播生态,对法治精神的弘扬、对法律意识的传播、对媒体使命的思考,则是今天传媒人必须重视的挑战。

  为此,已经是连续第三年举办的“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又一次集合了五湖四海的智慧,共同向这一挑战发出有力的回应,也为与会者提供了一个思想交流、观点激荡的平台。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杨宗科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在依法治国战略提出20周年、西北政法大学建立80周年之际举行此次论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他指出,基于国家深化互联网治理的大背景及新传播生态中出现的种种法治困境,通过举行高峰论坛邀请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可以准确把脉传媒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问题意识推动新传播生态中法治领域的学术研究、网络信息安全与传播规制研究,可以提升高校媒体传媒法治教学,也可以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会议主办方之一的陕西省法学会代表法律实务界对该论坛的过往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建军在致辞中表示,传媒法治研究高峰论坛是交流学术、共享成果的窗口,是我国传媒法治研究的智慧库。本次论坛对“新传播生态中的网络安全”“新传播生态中的舆论产生”“新传播生态中的法治新闻和报道实务”等问题的讨论将充分有助于厘清传媒法治发展困境。

  “法治传媒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法治新闻报道有看点、吸引眼球,但需要新闻工作者有相当的功底。”在新华社《中国记者》杂志总编辑文璐看来,这种学界和业界的交流,可以有力促进法治传媒研究理论和实践的交流结合。

第三届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举办

  【如何能更“接地气”地培养传媒法治人才?——法律与新媒体“两手都要硬”】

  “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中国古老智慧告诉当今教育工作者的是,凡事都要有章法。在新技术不断涌现的时代背景下,对于传媒法治人才的培养来说,不仅要教给学生“术”,更要授予他们“道”。

  这个“道”究竟如何更好地贴合时代的需求、切合学生的需要,是“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始终关切的话题。为此,2015年起,由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立格联盟”的新闻传播学院发起的“院长论坛”一直不断地试图探索这一问题的答案。该“院长论坛”初始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又增加了山东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等院校。

  此次高峰论坛中,第三届“立格联盟”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论坛也如期召开,就如何突破西部新闻传播学院发展困境、东西部新闻传播院系合作发展之路径探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姚泽金表示,传媒法治的人才培养可以打破窄化培养模式,走“四跨”的专业化道路;西南政法大学全球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李韧则根据自己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建议称,未来可以更多考虑跨专业、跨国别的问题,突出实践教学与本地媒体的深度融合,并且在“立格联盟”的新闻传播学科专业硕士这一口径上进行一些学生交换方面的共同探索,共享培养方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院长胡德才的建议是新闻传播教学中要更加注重技术设备利用,缩小理论教学与媒体实践中的差距,改善实践教学中的不足。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沈天炜则表示希望能够借此院长论坛与其他学校进行更多交流,共同帮助学科建设向传播法治方向发展。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院长蒋海升则介绍了该校的“丰型”人才培养理念,建议可以在人才培养中强调应用型和融法学这两大特色,并积极面向新媒体转型。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院长李明德则表示将大力支持“立格联盟”新闻传播学院间的合作交流,也希望交大新传能有更多的贡献。

  当前,不仅是法制新闻方面对于传媒与法律知识结合背景的人才有着突出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需要大量的既懂法律又懂传媒的人才。在这方面,西北政法大学一直在进行契合实际的努力。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王俊荣介绍,该院加大了法学课程的设置,强调对法学优质资源的结合,使学生一方面熟悉新闻传播理论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通晓法律,增加社会竞争力;同时也在实际培养中建设先进的实验中心,开办多个特色工作室,通过与媒体合办栏目,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学以致用。

  “面对当前困境,新闻传播学院应该尽量找到新闻对法学专业的贡献,既要注意多与实践相结合,也要注意多与新媒体相结合。”这是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为本次讨论作出的总结。

知名传媒与法律的学界“大咖”参加论坛

  【如何更有力应对当前网络生态并进行法治传播?——认清规律,重构逻辑,抓住本质】

  “近年来,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新媒体呈现出更多的生活化场景和高粘着度的特征,伴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引领的信息化浪潮,正在深刻改变传统社会固有的信息传播模式、商业运营模式、政治表达机制、文化表达特征及法律规范等,创造出崭新的传播实践和社会情景。”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在致辞中谈到的时代特征,正是本次论坛探讨的困境来由。

  新闻是实践性极强的学科。面对互联网背景下新的传媒生态环境,如何更加有力地进行法治传播、解决传媒领域的法律问题,无疑是嘉宾们热议的重点。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中,有关议题的讨论从会场内一直延续到校园里,不仅以主题发言、学界与业界对话等多种形式在各分论坛进行,还通过总编辑论坛、校园专题讲座等方式,让各路传媒法治领域的“大咖”直接与西北政法大学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进行面对面交流。

  在陕西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会总顾问、《传媒法与法治新闻研究》集刊学术总顾问魏永征教授看来,当前,社交媒体成为舆论博弈主战场,舆论变得可视、可见、可图解。他强调,媒体要适应这一变化,将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落到实处。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教授、陕西百人计划入选者、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吴飞也指出,新媒体平台也再次塑造了信息传播的方式。用户开始把社交网络当作是筛选和过滤新闻的工具,而不再单纯地依赖来自新闻机构和记者们的专业判断。在他看来,年轻一代对专业渠道发布新闻真实性的态度日趋谨慎和保守,他们倾向于结合多重信息获取方式去“直视”新闻事件。

  深圳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吴予敏直言,习惯于使用社交媒体的人们从追求和证实可信性出发,却以虚幻的可见性覆盖了真实的可见性。这种新闻专业主义上的变化如何应对当下法治传播、政治传播实际的需求,需要传媒法治学者认真思考,找寻规律。

  “网络空间秩序失范根源是主体法律内化不足决定的,因此传统意义上的普法宣传亟待转向法治文化传播,重构网络空间秩序必须重视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化传播正功能的发挥需要正确的价值取向与科学的操作机制。”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许根宏谈到了自己认识到的新的规律和逻辑所在。

  多位来自一线的实务界资深人士也尖锐地指出了当前传媒法治实践中面对的矛盾,这些来自业界提出的问题给了学界很深的触动。陕西省法学会传媒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刘孟德就结合自身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通过分析网络暴力案例,指出新传播生态的不足之处,论述了当前生态下的法治应然性,得出为了传播生态发展必须呼吁法治的结论,认为现阶段通过传媒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法规、促进行业规范法律化有利于促进新媒体环境空间清朗。

  陕西法制信息网总编辑、陕西省传媒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王荐举则指出精准行骗已成为网络诈骗的趋势,培养贴近实战的高素质网络执法队伍已是当务之急。此外,确保网络安全,还需要网络警察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配合性,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尽管变化一重又一重,然而却不能忘记了为何出发。对于传媒法治人才来说,有意义的内容才是本质。这一点也是著名自媒体人、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媒体融合专委会的原平方博士的看法。他指出,当下自媒体的内容生产实际上是在生产情绪,自媒体给传统媒体带来的巨大冲击是优质内容难生产。

  抓住本质,才能在学习和研究上不迷失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原所长孙旭培教授提出希望,传媒法治学者在研究国家权力的同时,也要重视公民权利的研究,要让二者保持平衡;同时希望能够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加强对网络道德现状和方式的研究,或许从道德方面治理网络要比法律治理的方式更重要。

  两天以来,到处是观点的碰撞与思想的火花,这些宝贵意见也必将在中国传媒法治建设中留下深深的印痕。或许,传媒与法治的“蜜月期”,才刚刚开始。

第三届传媒法治建设高峰论坛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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