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召开百日执行风暴总结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新闻
点播: 2016-12-16
央广网河南分网12月15日消息 (本网特别报道组)12月15日上午10点,在省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全省法院“百日执行风暴”活动总结及启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现场通报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最新动态,三个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中级法院参会并发布了典型做法与案例。
关于“百日执行风暴”活动
为深入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自9月1日至12月10日,全省法院统一、集中行动,开展了“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三个多月来,全省法院共实际执结各类案件45135件,实际执结到位金额70.3亿元,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省法院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院长亲自过问、亲自组织。省法院党组多次听取专项活动情况汇报,前不久,张立勇院长还先后在新乡、商丘、驻马店、信阳等地多次为申请人发放窒息执行款数千万元。
二是“打”字当先,严惩拒执老赖。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司法手段;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三个多月来,共司法拘留8373人;罚款439万元;共追究刑事责任1240案, 453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公诉判刑263人,自诉判刑190人)。
三是改革体制机制,提高工作质效。中级法院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全市执行案件和执行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除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及小标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异地管辖,破除不当干预;实施分段执行,打破“一人包案到底”传统模式,将执行审查、执行裁决、执行实施交由不同人行使,形成制约链条;推行司法网拍,杜绝拍卖领域的腐败现象,共上传拍品4309件,成交金额19.96亿元,溢价率为31.3%,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亿多元。
四是联合惩戒,布下天罗地网。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先后与2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54家地方性商业银行、108家国土住建部门联网,开展网络查控工作,利用高科技手段查款查物;完善“黑名单”制度,14.2万余名赖账户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强化联动制约,牵头28个职能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开办企业、融资投资、招投标、高消费、出入境等进行联合惩戒,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结合“百日执行风暴”活动,全省法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执行工作,推动党委、政府、人大等部门纷纷出台《关于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执行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强劲动力。工作中,各级法院普遍加大了与联动单位沟通协调,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措施,破解找人、查物难题,有力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在“百日执行风暴”活动中,全省法院广大执行干警不分白天黑夜、不论周末假期,先后开展了“子夜行动”、“凌晨出击”、“中秋雷霆”等活动,“早上堵被窝、中午堵酒桌、晚上堵牌桌”,加班加点,忘我工作,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如新乡中院综合处副处长朱峰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太康县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王西良身患淋巴癌入院治疗,在病床上一边治疗,一边坚持工作,先后执结多起案件。灵宝县法院执行干警叶晶晶在10月7日加班执行案件途中被撞伤,经医院诊断两根肋骨骨折,入院治疗的第二天,他就在病床上开展工作。像这样的干警还有很多,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35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17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关于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省法院定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2月11日,组织开展全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二)重点范围,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督办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并逐步探索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等制度机制。
(三)时间安排:自2016年12月12日开始,到2017年2月11日结束,为期两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进行摸底排查。在认真排查、分析未执行原因、分类制定执行措施的基础上,各中级法院将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数量、未执行到位案件金额等基本情况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前报省法院执行局。第二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加大对未结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邀请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为各级“两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第三阶段:2017年1月11至2月11日,强力推进阶段。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力争在春节前后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要执结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暖。第四阶段,2017年2月中旬,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省法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宣教处、代表委员联络督察处、行装处、执行局等为成员单位。各中院也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院长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指挥调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2、加大办案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执行效率;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名单进行公布曝光,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进行通报,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执行监督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合力;充分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通过申请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捐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春节前夕,各级法院领导要主动带头,与执行干警一起深入到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家中,通报案件情况,传递司法温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执行费,对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要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争取以和解方式执结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3、加强指导监督。省法院将通过督导案件、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案件排查不全面、活动组织不严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各中级法院要加强对辖区法院的督促和指导。
4、加大舆论宣传。涉民生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全省各级法院要把涉民生案件执行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精心策划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专栏、微博直播、微信公众号、微电影等手段,全方位展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