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点播: 2018-08-19
即日起到12月15日,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讯 (黄旭 瑞琳) 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新政申报审核工作日前开始,申报时间即日起到12月15日,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据了解,此次社保补贴政策有四大亮点。
亮点1 享受的类型多
根据此次社保补贴新政,凡是符合以下六类情况之一的,即可申报。第一类是小微企业2017年新招录、首次参保的大学本科以上人才,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二类是用人单位招用或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三类是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且按照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类是在市区领取初始创业补贴,其法定代表人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五类是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六类是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的人员。
亮点2 受益对象广
此次社保补贴新政的受益对象不仅有我市的就业困难群体,具体标准按《扬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扬人社〔2017〕132号)界定的各类群体,还将登记失业的优抚对象家庭人员、转业志愿兵(士官)、农村零转移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以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创业者纳入了政策享受对象,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吸纳本科以上人才的,放开了户籍限制,只要是在我市申报社会保险的,都可以享受补贴新政。
亮点3 政策力度大
此次新政补贴标准较以往有所提高,如第一类小微企业2017年新招录、首次参保的大学本科以上人才,按最低缴费基数(含“五险”单位及个人缴存部分)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第二、三、四类按实际缴费基数全额补贴单位缴纳部分,而不是以往按最低申报基数给予补贴。
亮点4 申报程序便捷
比如,在我市就业系统中有相关记录的申报对象只需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交《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险费补贴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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