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执法法律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点播: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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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邀列席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五)受托以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参照相关部门经验做法,结合我局实际,拟采购2020年度执法法律辅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协助处理与当事人、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事宜,以及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活动。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

  (二)服务费用:预算金额8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为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的合法合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或意见(投标人应指派至少1名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的顾问律师,有服务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二)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应邀列席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协助,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

  (四)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五)受托以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甲方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六)定期交流,对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七)参与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活动。

  三、投标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住所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营业场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要求

  (一)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8万元,且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单位报价低于项目经费的80%时,投标单位需用书面的形式进行成本构成及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

  (二)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含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等涉及此项目的全部经费。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方案及报价单;

  (四)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五)投标履约承诺函;

  (六)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注意事项

  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报名地点,避免出现以下问题:

  (一)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二)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四)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下午17:00时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1602B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55-2583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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