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
点播: 2017-06-01
近日,围绕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省司法厅部署在全省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网络,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特别是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在您身边”群成员,主要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所在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人员,所在村(社区)两委成员、居民代表。“法律顾问之家”群成员,主要包括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本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群成员,主要包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领导、主管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有关人员。(记者 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