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条文用"活"
点播: 2017-09-30
全国人大代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童国华指出,信息时代背景下,网络犯罪的手段花样翻新,用已经制定的法律条文来打击新型犯罪,有时会有一定难度。本案的办理,不仅需要办案人员熟悉法律条文,也需要理解法律实施的目的;既不能偏重打击犯罪而忽视人权,也不能因犯罪手段新而放弃惩罚。
童国华代表认为,法律制定的滞后性和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决定了司法办案人员要接受如何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将“僵硬”的法律条文用“活”的挑战,这种挑战在虚拟化的网络时代更加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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