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预付卡维权“人多力量大” 市消协发布2018年典型维权案例

点播: 2019-04-08

WB1120190313C_3

商家热衷的预付式消费,隐含着消费风险,也是维权难点。千山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周石 摄

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市消协共受理消费投诉319件,其中群体投诉3件,支持消费者诉讼解决1件,接待消费者咨询89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在受理的典型维权案件当中,大宗消费纠纷占比较大,预付卡消费仍然是维权难点,但集体维权的成功率更高。

调查发现,预付式消费一直是商家惯用的伎俩,而由此引发的纠纷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处理起来困难重重。如去年市消协支持的两起预付式消费群体诉讼维权案,蓝精灵摄影会所的464名消费者,宝龙健身的34名消费者,这两起诉讼涉案消费者共计498人。当地法院相继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消费者解除与宝龙健身的服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979.63元。上述两起案件均为群体性投诉,也因此验证了人多力量大,因为预付卡类投诉往往涉及到的并非个例,而是群体性的,消费者一定不能因为个人金额少而放弃投诉维权,这样只会助长商家侵权的气焰。

去年受理的典型消费维权案件中,涉案金额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大宗消费占比较高,涉及类别包含车辆、手表、家电、手机等。如去年10月消费者全女士在鞍山某4S店修车,此车是原装进口的,双方约定使用原厂配件维修。事后消费者发现4S店维修使用的件全是副厂生产的。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原厂汽车配件并三倍赔偿消费者7.5万元人民币。此类投诉由于涉案金额太大,消费者爱较真,而商家也因违法成本较高很容易推诿,给处理带来难度,此类情况,消费者一定要“死磕”到底。

而总结日常处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消协人士提醒,无论何种情况,只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就得负责到底,另外商家销售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欺骗、故意隐瞒等情况,消费者一旦受到侵权,商家不能免责,必须赔偿到底。如去年5月消费者王女士在鞍山某家具商场购买一套餐椅,在送货到消费者家中时,发现餐桌底部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多次沟通后经营者只负责维修,拒绝退换。虽然该商品不在国家的“三包”目录中,但由于涉及质量问题,经消协调解,最终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款新的餐桌。2018年1月消费者孟女士在立山某家私广场购买一套家具,购买合同明确了家具尺寸。可是在商家送货安装时,发现商品尺寸出入较大,消费者要求按照之前约定的尺寸调整衣柜和床头柜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商家拒绝。最终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衣柜和床头柜,并补偿人民币五百元。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楠

上一篇:业主维权不能走偏方向

下一篇:丰台区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