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同澳门签订消费维权合作协议 跨境维权将更便利
点播: 2019-10-21
新华社消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广州、深圳两市消委会分别与澳门特区政府消委会签订维权协议。今后,消费者在广州、深圳或澳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可向任何一方消委会投诉,可通过跨境视频渠道进行调解。
此次签订的《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是在2018年4月10日签署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基础上的具体细化,旨在更好地保护广州、深圳、澳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消保资源,方便、快捷、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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