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防城港发布十大消费维权经典案例

点播: 2019-12-27

案例1:特大家用汽车退赔调解案

【基本案情】2017年12月13日,消费者谢先生在防城港市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一辆汽车。2018年3月,消费者谢先生到市质监局现场进行投诉:反映车子开到六档、时速70-90的时候有比较大的振动和故障声音。多次和销售方反馈和沟通未果,因此,谢先生要求退车退款及赔偿误工损失。其中:赔偿购车款73800.00元整,赔偿误工费20000.00元整。

市质监局接到谢先生投诉后,及时进行核查,当即启动家用汽车三包调解处理程序。经过专家现场检测和多次调解,该公司已全额退还谢先生购车款73300元,并赔偿谢先生的汽车购置税、购买保险、底盘装甲、路桥费等共8347.29元。据统计,此案是目前广西区内首例退车成功、全额退回购车款且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家用汽车三包投诉案件。

【消费提示】消费者购车时,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在购车前应尽可能多了解汽车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消协或者网络了解,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查看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大投诉纠纷,或其他不诚信经营行为,如果某品牌的某车型曾在媒体上被曝光过有质量问题,则要谨慎考虑是否购买,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签订合同时,主动了解车辆合格证是否存在质押的问题,并明确约定车辆合格证的交付时间、上牌时间等内容;交全款之前,要求经销商出示车辆合格证,认真比对车辆合格证和预订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编号是否一致,并立即上牌照,尽可能避免权益受损,做到明明白白消费。查验新车时,消费者需要仔细对车重要部件的性能、配置、配件、内饰装潢、外观、油耗、路程等逐项进行验收,看是否与产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在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以避免签收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有别忘了看清楚“三包”规定。最重要的还是要保存好发票、说明书、宣传单张等相关材料,如果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协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2:XX门诊违规开展诊疗活动案

【基本案情】2018年7月3日,网友张某反映称自己原本是在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排队等候就诊,却遭多名陌生女子前来热情搭讪,称XX门诊的魏医生是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鼻科的专家,只逢星期二到XX门诊给患者看病,可以使用社保卡,劝张某不要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张某在不知情且求医心切的情况下前往XX门诊就诊。XX门诊根据张某情况开出一副治疗过敏性鼻炎的中药处方和一盒鼻舒适片,共花了1068元,其中中药处方内含有19味普通药材, XX门诊将其熬好装成30袋后收取张某860元,一盒鼻舒适片药店标价10元,而在XX门诊开出两盒同种规格、剂型和生产厂家以及生产地址的鼻舒适片要价208元,价格相差10多倍。张某向门诊索要印有门诊名称的发票,但门诊以各种理由拒绝,只同意开一张印有价格的小票。

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张某向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投诉。经卫监所现场检查后查明,防城XX门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核准中医科,使用未取得中医执业范围的人员开具中药处方。防城XX门诊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二十八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及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合计14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分。针对案件中医疗机构价格问题,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计生局责令XX门诊对诊疗价格及药品价格进行公布,同时建议张某如对药品和诊疗定价有异议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针对案件中的医托线索,防城区卫生计生局已向公安机关移送。随后,防城港市卫生监督所和防城区卫生监督所对XX门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事后,XX门诊主动向张某退还1068元就诊费用。

【消费提示】医托能够行骗成功,无非是利用了患者求医急切的心理。希望广大患者在就医时查看诊疗场所是否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项目是否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一致。医疗诊疗收费是否跟医疗机构公示的一致等,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部门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合法执业、诊疗或药品价格公示行为等,物价部门负责管理医疗机构定价等,公安机关负责查处医托行为。请广大群众在就医时选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并在就医中及时关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容信息和自身合法权益,如遇侵权行为,及时找对应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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