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维权需理性 一时冲动不可取

点播: 2020-01-16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10日讯(曹仲康)近日,兴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周某某组织万某某、周某成等村民以某村六组路段的公路被重车损坏为由,向四川某石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索要不合理赔偿,欲从中谋取利益。李某某、周某某积极组织村民开会商议对抗策略、签订“约束协议”,煽动并电话通知40余名村民在分路上拦车堵路闹事,浇筑限宽水泥墩阻碍四川某石油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正常施工,以实现其无理要求,导致四川某石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停工52天,严重影响了该公司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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