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商品质量有问题商家不肯解决 蓬溪消委会为消费者维权

点播: 2018-01-04

商品质量有问题商家不肯解决

蓬溪消委会为消费者维权

遂宁新闻网讯 (佘学军 廖杰 全媒体记者 余勇君) 近日,蓬溪的刘先生以6000元的价格在蓬溪县某商家购买了5扇门,买回来后却发现其中2扇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商家也承认是门的质量问题,但不肯解决此事。无奈之下,刘先生向蓬溪消委会投诉了此事。

蓬溪县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根据此条规定,经营者本身就有义务将商品的全部信息告知消费者,而不是让消费者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该商家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尽快配合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据了解,通过蓬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家为刘先生重新更换了2扇门,刘先生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

上一篇:我的车位去哪了:为验收车位先建后拆 停车难业主如何维权

下一篇:玉米收获机故障频发 大名县消协千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