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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生态】政法干警时政热点: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点播: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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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住房租赁和销售的法规,条例围绕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了初步细致的规定,旨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安全”。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住房问题,不断采取新举措。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习总书记要求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要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点,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第十四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第十五次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从立法层面推进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必将为落实意见要求、实现三个“基本形成”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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