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举报查实奖励现金
点播: 2019-12-16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11月11日讯(记者 田阳)近日,泰安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公布了市、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泰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现金奖励。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牢固树立“非法违法行为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重罚,警钟长鸣,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见到实效。
要切实落实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打非治违”的属地责任。要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安全网格员为依托,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确保不漏掉一个村居、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场所,实现全覆盖排查。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认真落实“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问责”的要求,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以及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屡推不动的,将对其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一系列措施。发现对存在非法企业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1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2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要求严肃问责。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查事故单位责任,也要倒查政府部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