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公布!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点播: 2020-01-31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严肃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全力助推我市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畅通举报方式,全面受理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对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不按规定请示、汇报,自作主张、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不担当、不作为,甚至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以及摆样子、走形式等贻误工作等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相关职能部门在网络舆情引导、打击狩猎贩卖野生动物、查处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哄抬药价、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委设立举报电话:0396-12388
举报专区:驻马店纪检监察网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举报专区”(http://www.zmd-sjw.gov.cn/)
来信请寄:驻马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300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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