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骗取挪用社保基金 市民可举报

点播: 2020-06-14

11月4日,东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了《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指南》,面向全社会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九条要求,举报的受理范围包括:单位或者个人非法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包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不包含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下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多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管理、支出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

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举报人应按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所在地和层级,符合我市举报受理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举报,可以先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举报。

市人社局提醒,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的职能划分,有关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举报将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举报人可直接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指南》不包括投诉举报用人单位不依法参保缴费、咨询社会保险法规政策、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等。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邮箱、邮寄、传真等方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通过邮寄的,应注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字样。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禁止捏造事实、诬告诽谤。

举报电话:0769-22630858

电子邮箱:dgiijdk@126.com

传真号码:0769-22619669

邮政编码:523000

基金监督工作机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审计科(地址:东城大道168号)

劳动监察机构: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科(地址:东城育兴路101号)

社保稽核内控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科(地址:东城大道168号)

全媒体记者 王子玺 张欣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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