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举报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邱县公安局最高奖励3万元!

点播: 2020-08-02

邱县公安局群众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

1、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査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百元以上、5百元以下奖励;

2、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査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奖励;

3、举报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査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奖励;

4、举报非法制贩烟火药、黑火药等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5、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査证属实并捣毁非法制贩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8362167;

2、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3、举报邮箱:qxgaj@sina.cn;

4、或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三、奖金领取办法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局治安大队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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