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事故瞒报 最高奖励3万
点播: 2016-11-16
(原标题:实名举报事故瞒报 最高奖励3万)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东莞市财政局近日制订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按照规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只针对实名举报。实名举报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联系方式等。但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
经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实,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提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并经调查属实的,给予线索提供人500元的奖励。此外,能提供详细非法违法行为事实和直接证据并能协助查处,每起奖励3000元。
除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外,经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实,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举报内容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能提供违法行为事实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或协助查处,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每起奖励3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每起奖励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每起奖励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经调查属实的,每起奖励3万元。信息时报记者 曾德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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