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举报环境违法将最高奖励2000元

点播: 2016-11-22

本报济宁讯 近日,记者从济宁市环保局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济宁市制定《济宁市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核实属实的,将获得最低50元,最高2000元的奖励。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人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确认后15日内通知举报人。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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