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简介
点播: 2016-12-01
编者按: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分级有序信访是提高办信办访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反映问题的重要保证,本期“清风宝都”栏目整理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部分制度规定等内容,供大家学习遵守,共同营造规范良好的信访秩序。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患纠纷、个人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来信请寄:昌乐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262400
来访请到: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73室
举报电话:0536-6222880
举报邮箱:cljwxfs@163.com
网上举报: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办理
(一)信访举报办理流程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前期工作:来信的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移送本机关有关部门办理;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举报,移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二)信访举报办理时限:
案件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审理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报批,案情特别疑难、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时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审理过程中,需要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限。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一)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满,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三)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义务:(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三)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权威解答
(一)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认定和处理实名举报?
中央纪委信访室: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本单位名称,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问题的,属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实名举报人的权利。
(二)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匿名举报?匿名举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中央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都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匿名举报的,应当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诬告、错告?
中央纪委信访室: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必须严格区分是诬告还是错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委或纪委批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
五、工作发布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积极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通过落实信访线索统一管理制、双向承诺制、案件主办人制、信访问题详单全程督办制等,压实信访件办理工作责任,提高办理效率,保证办理质量。1-8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12件,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处理。
昌乐传媒网 编辑:徐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