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佛山: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20万元

点播: 2016-12-13

    金羊网讯记者张闻、通讯员欧核报道:11月1日,佛山市环保局正式印发《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奖励办法”),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

    本次新印发的“奖励办法”,主要针对环境危害性大、环境违法手段恶劣、隐蔽性强等违法行为。该《奖励办法》最大特色莫过于奖励金额的提高。《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实施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并实施行政拘留、责令停产整治等措施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后,经人民法院审判,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奖励办法”还对奖励所依据的“举报价值”进行了解读。

    记者还了解到,在本次“奖励办法”颁布以前,现行办法自2006年制定以来,纳入奖励范围的有效举报有93宗,共奖励金额70.1万元,共涉案处罚金额231.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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