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举报违法采砂最高奖2000元
点播: 2017-05-22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建威 近日,《惠州市举报违法采砂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在市政府官网公布。东时记者从《办法》看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有奖举报协调指挥中心,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有奖举报处理中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举报者最高奖2000元。
须实名举报
东时记者从市水务局官网看见,仅今年以来,该局市水政监察支队已破获多起非法采砂案,例如元旦当天就破获惠城区汝湖镇大岭头村东江河段、横沥镇大岭村鹅塘洲东江河段、汝湖镇沙洲尾村东江河段3个非法采砂点。随后,又在东江干流惠城区汝湖镇大岭头村河段、横沥镇蓝村河段查扣涉嫌违法采砂船和铲车。
《办法》的出台,是“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切实保障河道防洪、航运、供水安全”。《办法》介绍,违法采砂行为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市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偷采河砂的行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违法采砂行为举报奖励活动适用该《办法》。
《办法》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直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等形式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原则上应向发生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为更好地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并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奖励分四个等级
《办法》要求,接到举报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予登记,对属于管辖范围的举报,要及时组织查处;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将举报内容移送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查处情况并及时反馈至举报人。
《办法》明确,将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并根据事实查证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接到举报后,水政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实属于违法装运河砂行为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水政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制止并暂扣违法采砂作业工具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水政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制止并暂扣违法采砂作业工具,并对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水政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制止并暂扣违法采砂作业工具,并对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同时举报人积极协助后续查处工作的,给予2000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违法采砂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对最先举报的有效举报人进行奖励。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等同一人举报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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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有效举报?
《办法》: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盗采河砂具体时间、位置及使用作业工具的名称、编号等线索(有相关证据的可一并提交),同时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成功调查取证的举报,为有效举报,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