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举报村官洪楚明贪污横行霸道

点播: 2017-10-31

 尊敬的汕头市纪委领导:
  我们是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上乡村民,现举报本村村官洪楚明贪污腐败、横行乡里,具体情况有几项:
  第一项 楚明在我村任职至今已有十多年,他在任职期间,私卖土地,谋取私利,建豪宅,买名车,打压村民,村民有苦难言,有怨难诉,个别村民受到洪楚明及其父的毒打,之后用村里公款进行私了赔偿。
  第二项 洪楚明还将乡中的一大片田地(约2亩)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外乡人,然后转手又买给了别人图利,至今已转卖给一人又一人,每人都有大利可收入,要求上级政府查办,并收归乡中。
  第三项 位于上乡村广明路71号的一个单元共七栋楼地,在2007年5月,也被洪楚明私卖了,开票全部是63万元即每栋约50平方卖9万元,以2007年村民个人交易每栋是100万元左右,7栋楼底应该是7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要求上级政府进行调查(注:此7栋楼地已被买者建5层楼房)。
  第四项 本村在2004年分楼地,洪楚明本人家庭份额只能有一间楼地,他利用职务便利,多霸占2间楼地,他的楼地是全村道路最宽大的,位于最好地段,价值是普通村民楼地三倍,为什么可以这样?难道因为他是党员干部吗?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和党唱反调的村霸,难道不应该法办吗?村民都知道洪楚明在深圳星河国际花园有2套高级住宅房。
  第五项 洪楚明的父亲洪木奇在十年前,将乡里公家2间楼地私卖给了黄南雄(外乡里人),从中谋取不正当收入80多万元,此楼地是洪楚明私卖给他亲弟洪楚州,实际收款人是他的父亲洪木奇,要求上级查办。
  第六项 村中余留一些地,在2004年也被洪楚明暗箱操作,损公肥私,他将这些位于村中最好的楼地以每间低于时价30多万元出卖,约卖了一百间,即100间*30万元=3000万元,即给村集体造成了三千万左右的损失,但洪楚明的钱包却迅速膨胀起来,他每卖一件收取好处费10万至20万元,他这个项目非法所得是1500万元左右,他是何等的狂妄,目无党纪国法,祖祖辈辈留给子孙后代的田地随意出卖,视同自己之物。村民请求上级领导,到我村查办村霸贪官,将他绳之以法,还广大村民一个公道。天理昭昭,日月的光辉照耀着祖国的壮丽河山,上乡村民众坚决拥护席的领导,拥护党的政策,相信上级政府是能够为我们做主的。
  信访人:上乡村民
  国历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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