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工业环境违法有奖
点播: 2018-02-02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何刚勇)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日前印发并正式施行《江门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最高可获3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规定,奖励金最高有3万元,最低不少于500元。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举报栏等方式客观、如实举报。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举报信息,包括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或者线索材料、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