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举报市南标牌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贪污 坑苦广大职工

点播: 2018-03-22

    举报:青岛市市南标牌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尚琪。贪污!!

     注册地址:市南区南阳路4号。厂址:李沧区九水东路320号—4。

     青岛市市南标牌厂尚琪利用职权、利用补差返聘的工会主席(李淑琴,女,1945年10月生人,1995年10月退休,补差工会主席至今。),违纪违法犯罪。尚琪的所作所为,是严重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主席是民主选举产生的;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利益。

     举两个小例子:一、全厂职工2014年没有工作服。 二、2004年5月6日,企业整体搬迁至李村市南工业园,职工离家30公里。尚琪在职工大会上讲:“国家政府规定,误餐补贴每人每天3元,厂里没钱,只发1元。”(照50个职工算,至今已扣发28万元多。)

     举两个大例子:一、1999年西镇拆迁,尚琪看好了地角(金田公寓),竟用212.13平米的厂房(费县路138号)外加一间办公室(费县路134号101户),换得70平米的被拆迁房。房图出来后,回迁户是高层,朝向不好。在9月30日17时许,尚琪又用公款购得100平米的商品房。2000年入住,成为尚琪个人私宅。 二、2005年11月底,尚琪召集职工开会,让职工签字同意他个人“35万元”买断标牌厂。职工在没有保障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签了字。“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利益。”这么大的事情,没有工会组织的参与,尚琪个人买断,而且还是零买断,(35万元是押金。标牌厂房产就有六处,只南阳路4号六层大楼几千平米的面积。)这对工人是天大的不公平;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6、9、1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16、55、56、59条法律的。

    尚琪,头顶党总支副书记的帽子,身披市南区人大代表的外衣,脚踏市南区残联肢残主席的鞋子。长期以来,欺下瞒上,干着违犯党纪国法的犯罪事情。

    举两个尚琪受贿的例子:一、2000年,收受职工芦风题现金人民币5000元,为其女友投缴社保。(芦的女友,郭永杰,经营饭店。关系调到厂里,对外讲是病休人员。)芦风题愿意作证人。身份证号:37020XXXXXX1143, 电话:138XXXX2889、  二、2004年5月8日,尚琪收受郭仁德人民币3万元。(郭仁德,男,车号:鲁B-8F201.。企业整体搬迁,旧厂的“废品”由郭处理。)证人:陈东顺(厂门卫)身份证号:37020XXXXXX3301。宅电:82XXXX80.。

        尚琪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职工利益,侵占公共财产,败坏共产党员形象。

       (尚琪,现在已不是区人大代表,已办了退休,标牌厂已成为牠个人财产。)

       尚琪的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很多,我已退休刚学电脑,请联系我面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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