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遊戲裝備被盜維權有法律撐腰了

点播: 2017-10-15

  山西太原市民劉先生玩遊戲6年了﹐日前在網吧上網後﹐當晚發現遊戲賬號多次在異地登錄﹐等回家再上網時﹐發現賬號裡的遊戲幣﹑材料和裝備被人“洗劫一空”。劉先生說﹐“消失”的遊戲幣大約2000多元錢﹐可是裝備就不知道值多少錢了﹐他個人覺得值十幾萬元。“關鍵是打裝備時花費了不計其數的時間和錢。這下一切祗能從頭來了。”劉先生無奈地說。

  根據劉先生所玩遊戲的拍賣行系統來看﹐他的材料和遊戲幣總價值在兩萬兩千元左右﹐由於裝備禁止拍賣﹐所以他的遊戲裝備的價值無法估算。而遊戲客服祗能根據拍賣行系統為劉先生恢復材料和遊戲幣的錢款。

  不少遊戲玩家都有像劉先生這樣被盜號的經歷﹐由於遊戲裝備等虛擬財產的價值難以估量﹐又看不見﹑摸不著﹐也沒有相關法律界定其物權屬性﹐所以維權很難﹐大多都是自認倒霉了。

  【民法總則這樣規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專家點評】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小波﹕

  當玩家們將辛辛苦苦“練功”掙來﹐甚至是花錢購買的“裝備”“寶物”“武器”﹑級別﹑段位等視若珍寶時﹐一雙雙無形的黑手﹐卻早已在暗處覬覦。近年來﹐在網絡世界﹐尤其是網絡遊戲中﹐虛擬財產被盜的案件屢見不鮮。

  虛擬財產非憑空產生之物﹐其產生首先需要運營商投入軟硬件構成網絡服務平臺﹐然後是網絡服務的使用者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並通過自身腦力和勞動力而獲取﹐具有空間虛擬性﹑可交易性﹑價值性以及期限性等特點。很多網絡虛擬財產﹐如遊戲裝備﹑禮包﹑虛擬貨幣等在網絡用戶之間可以買賣﹐網絡上也有專門的交易市場。此前由於法律沒有對虛擬財產的屬性﹑界定﹑量化及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所以難以實現對虛擬財產的有效保護。很多用戶的虛擬財產被盜後﹐投訴無門。

  民法總則明確將數據﹑網絡虛擬財產作為一種法律權利加以保護﹐實際上是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的物權屬性的界定。這就意味著﹐以盜竊﹑盜銷各大網游公司網絡遊戲賬號﹑騰訊QQ幣﹑遊戲裝備等為主要特徵的網絡虛擬財產盜竊行為﹐將有法可依﹐進而實現對虛擬財產的有效保護。

  《光明日報》( 2017年04月25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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