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莱芜市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37.2万元

点播: 2018-01-15

  8月27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自去年12月1日至今年8月14日,我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49件,办结664件,“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听解答咨询2870余人次,接待来人咨询650余人次。

  我市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资金保障,截至目前,市、区两级财政共拨款46.9万元,已发放办案补贴37.2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账户独立,财务独立核算;两区法律援助中心财务统一由区支付中心代管,经费都使用独立科目核算,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市、区两级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提供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实行“一站式”管理,“柜台式”服务,“面对面”援助,提供法律援助审查、咨询、受理、指派、结案、归档一条龙服务,变“分散办理”为“一窗受理”。同时设立法律援助快速受理“绿色通道”,凡残疾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优先审查、受理、指派,提供更加人性化、贴心式的服务。

  我市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按照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做到“应援尽援、应助尽助”。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质量监管,规范办理流程,严把案件指派关、受理办理关、案卷评审关等环节。按法律援助不同个案分类指导,具体安排到各专业化法律援助特殊维权工作站,为受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上下互评、同行互评”集中评查活动,在全市有办案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中随机抽取并聘任为评估专家,通过各区中心同级交叉互评、区中心逆向评查市中心、市中心抽查区中心等方式,查问题、纠错误、评优差,检验办案质效。严格落实跟踪回访、旁听庭审制度,采取查证、法官座谈以及聘请社会法律援助监督员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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