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小心别被“坑”了!达州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点播: 2020-03-06

  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5日讯(记者 余开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到来。3月5日,记者从达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达州市发布了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网络平台消费、汽车质量问题、黄金消费陷阱、商品房住房合同签订等多方面内容。

  黄金有“漏洞” 坑你没商量

  2017年,李女士在达州市渠县某珠宝店购得999黄金手镯一只,重32克,价格为每克308元,总价值为9865 元。2019年4月22日,李女士参加该店开展的旧黄金手镯折价换新活动,将其手镯折价为每克值388元,总价值 12400元,置换了另一款店面标价为12703元的999黄金手镯,李女士实际补差价303元。但李女士发现新换购的手镯重量轻了许多。原来,该店以前的黄金首饰是按照黄金重量计价的,现在的黄金首饰是按件计价的。李女士要求退货无果,遂将该珠宝店投诉到渠县消委会。

  经调查,李女士新换的手镯重量只有约18克,该珠宝店以件计价,标价为12703元。当天的999黄金销售价格为每克293.34元,回收价格为每克284元,该珠宝店黄金饰品销售价格每克308元。李女士换到的黄金手镯换算成单位价格,每克为705元,高出该珠宝店黄金销售价每克397元。扣除新黄金手镯的加工费540元(每克30元),李女士实际损失了3781元。

  该店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收回更换的新黄金手镯;为消费者李女士置换一款26.94克的黄金手镯,计价8297.52元(按照该店黄金饰品销售价每克308元计算)和一款4.964克的黄金手链,计价1529元(每克308元计算)。两件黄金饰品共计价值9826.52元,与消费者的原黄金手镯折价9865元基本等值。

  免费体验入陷阱 误导消费不可取

  2019年10月13日,陈女士在中心广场遇到某美容店工作人员向其宣传免费检查面部皮肤问题业务。进店后,工作人员在陈女士的脸上先后涂抹胶原蛋白、激光照射九次后,其面部逐渐浮现出很多黑点。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必须要用店内的机器祛斑,否则黑点会永远留在脸上。为消除黑点,陈女士交了4000元。回家后,陈女士觉得这钱花得太冤枉,于是多次找到经营者要求退款,经营者只同意退还消费者2000元。协商无果,陈女士投诉到通川区消委会西城分会。

  西城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组织双方调解。并按照相关处罚条例,扣除消费者已使用的护理次数,经营者退还陈女士3600元。

  商家推诿让人伤心 消委维权真正暖心

  8月23日,家住达川区的廖先生向大竹县消委会投诉称,前几天在大竹县柏林镇购买的一辆摩托车,上户后还没使用几次,就出现故障,故障灯一直亮着不熄。刚开始经销商解释说这是正常现象,只要启动二、三十次后,故障灯就会自动熄灭。现已行驶300公里,启动几十次,还是无法排除故障。再次找到经销商却多番推诿。

  大竹县消委会接投诉后立即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品牌大竹总代理派出技术人员很快查明了故障原因,当场更换配件,排除故障。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将质保年限由2年延长至3年;免费赠送三次更换机油保养,免收工时费;经销商向消费者一次性补偿现金500元。

  网购定金“泡汤”? 消委维权笑开颜

  2019年4月,家住吉林省长春市的韩女士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称她于2月16日在某电商平台上定制了一套价值15000元的“美斯乐”高档定制床,付定金5000元,并与商家约定45天内发货,采取货到支付余款方式。4月下旬,韩女士一直未收到商家发货,便多次电话催告商家尽快发货。商家每次都是敷衍、搪塞直至拒接电话、拉黑等。

  大竹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调查中无法在投诉的登记注册经营场所找到该家具门市,通过登记系统也未查询到被投诉的“美斯乐”家具,到辖区内经营家私的其他商家中进行了解,还是一无所获。消委会工作人员又与大竹县公安局杨家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协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通过派出所协助联系上了当事人唐某。唐某说他在平台上登记的注册地址是户籍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在广东东莞。按照属地管辖,这起投诉已超出了管辖权限,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工作人员还是耐心地向唐某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出了唐某的违规行为。唐某承认因行业竞争激烈,其网店在2月份接下韩女士定单后不久就停业了。经过调解,唐某将5000元定金通过某电商平台退还给了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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