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二○二五年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

点播: 2020-06-21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二○二五年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

  资本的嗅觉总是最灵敏的。6月16日,包括光一科技、视觉中国等在内的知识产权概念股涨停。业内将这一现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当日发布的一纸文件联系在一起,这份文件即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有何特别之处?《法制日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力争到2025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基本合理,服务水平适应需求,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机构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已建76家援助中心

  大名鼎鼎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就曾得到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助力。

  “在2019年度的市场调查中再未发现上述侵权行为。”2019年7月,一封来自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公司)的感谢信中如是说,这封感谢信是写给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

  信中所说的“侵权行为”,是指湖北农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华公司)在其产品外包装上以题字落款的形式使用了“袁隆平”字样。隆平公司以农华公司侵犯袁隆平姓名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

  在隆平公司维权的过程中,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次邀请知识产权维权专家为其提供建议和指导,在知识产权政策、资金援助等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

  2018年10月,此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定,被告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以题字落款形式使用“袁隆平”字样,侵害了隆平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全国,类似这样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数不胜数。这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重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推动开展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地方建设维权援助中心,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组织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多年来,维权援助工作覆盖面逐步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建设76家维权援助中心,分布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18家维权援助分中心和工作站,2020年改版上线了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服务平台(),初步整合了全国的维权援助服务资源,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渠道不畅、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了解不深等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多个顶层设计均将其纳入其中。今年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强化维权援助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等。

  此次制定《指导意见》,完善维权援助制度和体系,实现全国维权援助资源和信息共享,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解读,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资源整合共享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的特点首先在于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当前,行政、司法、仲裁、调解等维权渠道多样,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服务主体多元、资源丰富,而维权援助的需求和服务资源对接机制尚不顺畅、不高效,《指导意见》明确维权援助机构的定位,即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接需求和服务资源,促进协同合作,将更有助于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同时,考虑既不对维权援助机构现有职责和成熟模式过大调整,也体现行政裁决、诚信体系建设、纠纷多元化解决等新内容,反映创新主体比较集中的维权援助需求,《指导意见》对维权援助工作范围给予了明确,同时为地方结合实际拓展服务保留空间。

  《指导意见》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特点是强调加强资源整合共享。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对于快速、综合、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更加强烈,省市、县域、海外等不同层面的维权援助需求更加多样,全国维权援助机构的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为了促进维权援助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运用,《指导意见》还提出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的目标。

  此外,《指导意见》还注重固化地方有益经验。“多年来,地方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诸多典型工作经验,被指导意见采纳。比如多个维权援助中心通过建设分中心和工作站将服务延伸至基层,设立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有的维权援助中心探索建立了五位一体的海外维权援助工作模式,对服务对象建立回访回查工作机制,与工商联系统、行业协会等加强合作,共建行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组建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等,均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负责人说。

  加强海外维权援助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到底需要做些什么呢?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范围,具体包括: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维权援助服务。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文化宣传等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发挥快速协同保护作用,积极拓展维权援助服务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构建横纵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与服务资源对接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和文化宣传推广平台。加强国家层面维权援助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实现维权援助服务全国“一张网”。探索建立高校维权援助公益服务模式,支持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加强维权援助工作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有机衔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突出维权援助工作重点,提出要做好中小微企业维权援助工作,积极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进区进园建设。加强展会、电子商务等商贸流通领域维权援助工作,完善联动机制、加强技术支撑。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加强全国海外维权援助资源与信息共享。推动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参与维权援助工作,探索社会共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记者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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