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三千元网购竟买来旧货 网购浪潮下如何维权

点播: 2016-10-31

中国网10月26日讯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将至,很多市民也准备做“剁手族”加入血拼的队伍。然而,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时常会出现在各大社交网络中,那就是在网购过程中大众如何堤防买到假货和次品呢?

小李今年上半年在我市南郊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后便开始着手配置家电。2016年9月10日,小李在淘宝网上看中了一款因“店庆”打折促销的冰箱,于是便联系商家杨某,杨某作出商品是全新正品,并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保证后,小李爽快的下了单。过了几日,小李收到货,拆箱后发现,该冰箱右后上角一方损坏,滚轮螺丝磨损有污迹,接通电源后,还会发出刺耳的声音,显然,小李购买的这台冰箱是台彻头彻尾的旧货。小李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与商家联系退款,但商家认为是快递途中被人掉包,拒不退款。小李遂致电淘宝网客服向其投诉,并要求淘宝对此承担责任,但是淘宝公司认为该笔交易是买家与卖家之间直接发生的,淘宝公司仅为交易平台,根据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淘宝公司不对商品的质量负有审查义务,且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注册者注意该约定,所以淘宝公司没有退还货款的义务与责任。但是,淘宝公司在查证属实后,提供了卖家的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给小李,供其向法院起诉之用,小李遂于次日向太仓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杨某支付三倍于货款的赔偿及精神赔偿金共计13000元,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杨某主动向小李作出道歉,退还货款并愿意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小李对此欣然接受。

【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作为时下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官针对此案特别提醒:网络购物因交易习惯的原因,更易造成大众冲动消费,故买家在购物的过程中,要仔细了解产品,切勿盲目下单;网络购物存在交易风险,买家一定要收到货后确保无问题,再点击确认支付;若是金额较大的家电产品,最好使用验货后再付款的方式,或者是在官方认可的旗舰店中购买,以确保买到心仪的物品。

上一篇:芝罘检察院被授予烟台市老年人维权服务示范站

下一篇:离婚五年后发现前夫还藏套房 应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