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法: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点播: 2016-12-03
公告编号:20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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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8 月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41 号万新大厦1 号楼
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盛晓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1,79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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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杭州迦南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6 年7 月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及《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9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写字楼及配套车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6 年7 月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及《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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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9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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