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大报

新中法: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点播: 2016-12-03

  公告编号:2016-013

  1

  证券代码:836931 证券简称:新中法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8 月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41 号万新大厦1 号楼

  4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盛晓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 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1,79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3

  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杭州迦南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6 年7 月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及《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9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写字楼及配套车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16 年7 月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0)

  及《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本次会议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3

  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794,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新中法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 月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上一篇:中法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组织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下一篇:半生致力中法友好,法籍老教师遗体捐献中国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