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港廉署案件定罪率88% 共接3427宗贪污举报
点播: 2018-04-13
南方网讯 记者康殷发自香港 “借着持续不断的反贪工作,香港虽然受到全球金融危机余波的影响,贪污情况仍得以继续严密受控。”立法会议员兼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委员陈鉴林昨日向立法会提交《廉政公署2010年年报》时表示,廉署2010年共接获3427宗贪污举报,较2009年的3450宗轻微下跌了1%.
调查非法交易金额82亿
廉政专员汤显明表示,2010年廉署案件定罪率高达88%,向公众显示强烈信息,阻吓企图破坏社会公义的行为。他指出,随着贪污手法愈见精密复杂,廉署也不断提升调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在法证会计和信息科技方面。去年可追查的贪污举报占78%,较上年的2535宗上升5%.
去年全年3427宗贪污举报中,335宗贪污举报涉及香港警务处,较上年减少70宗。有关私营机构的贪污举报,由2009年的2183宗轻微下跌至2010年的2181宗;至于与公共机构有关的举报,则由2009年的206宗上升至222宗,升幅为8%.
在2010年,廉署辖下的两个财务调查组曾就93宗案件进行调查,当中牵涉173个目标任务和公司,以及总值达82亿元的6497宗交易。
11名警务人员被检控
并非所有犯罪者都会被检控。根据律政司发出的指引,假如罪行性质轻微,尤其是检控并不符合公众利益,便可对当事人实行警戒。2010年内,共有393人被廉署检控,30人被施行警戒。被检控人士中,26名是政府人员(包括11名警务人员)。48名个别市民与政府或公职人员进行事务往来时涉嫌行贿而被控触犯《防止贪污条例》或《廉政公署条例》。
被检控的26名政府人员中,11人涉及索贿受贿;1人涉及行贿;1人为代理人使用文件欺骗主事人;13人涉及与贪污罪行有关联或因其而引致的罪行。
根据“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建议,2010年共有涉及139名政府人员被指行为不当的调查报告,送交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及有关部门首长考虑作纪律处分,人数较2009年的66名为多。其中涉及25名人员的数宗个案在年底时已有决定,有16人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