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报告说了啥?“共同关注”得瞧瞧
点播: 2017-01-22
央广网银川1月13日消息 1月12日上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凯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分别作了工作报告。本报记者梳理发现,两院报告中有七大共同关注的问题。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两院报告中,严厉打击、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都处在重要位置。两院报告均提及“1·05”马永平放火案。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马永平放火案、程文涛等10人制造矿难故意杀人案、吉新奎等20人“涉黑”案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311件,判处被告人2001人,切实维护了公共安全。
李定达在报告中称,2016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成功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了“1·05”公交车放火案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突出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2人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11人。
严惩腐败
惩治腐败是近年来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2016年,全区法院依法有力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6起,依法惩处黄宗信、夏夕云、王荣泽等被告人343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23人。同时,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被告人56人。
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37件336人。其中,查办大案185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9人,起诉215件313人;抓获潜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案3人。始终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保障民生
2016年,全区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0796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案件14013件;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案件6436件;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宅基地纠纷、征收补偿等案件290件。同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441件,判处被告人1445人。
全区检察机关针对扶贫攻坚工作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依法查办涉农扶贫职务犯罪126人;立案侦查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68人;立案侦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方面的职务犯罪2件4人。同时,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9件3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24件27人。
净化队伍
如何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是摆在两院面前的共同问题。
2016年,全区法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司法巡查工作,畅通接受当事人监督的渠道,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及时处理举报线索,对4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给予行政处分、2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
全区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落实,2016年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干警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3人。
依法纠错
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2016年,全区法院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加大对非法证据排除力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同时,充分发挥再审监督纠错功能,审结申诉申请案件1324件,审结再审案件241件,改判74件,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原则。
“办理国家赔偿案6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9件129人,发放救助金额169万余元。”李定达在报告中称,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82件;纠正漏捕158人,纠正漏诉141人。如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成功监督一起10人团伙杀人并伪装为矿难的敲诈勒索案,其中5人被判处死刑,5人被判处3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对法院作出的57件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阳光司法
随着信息化发展,全区法院注重信息化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实现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完善升级,发布生效裁判文书9.2万份,直播庭审538次,接受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60万余条,推送被执行人信息21万余条。
为主动接受群众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全区检察机关均在检察门户网站开通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平台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42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66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964份,让司法办案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人财物统一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机关与行政区划对应设置,司法人员主要由地方管理,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导致司法权运行受制于地方。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宁夏于2015年7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2015年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宁夏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2015年3月,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盐池县人民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改革法院先行先试。2016年8月,自治区高院决定在全区全面推开司法改革。李彦凯称,今年将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全区各级检察院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一级预算,市县检察院领导干部的管理按职级分别由自治区和委托同级党委管理。全区检察机关人财物已经实现由自治区级统一管理格局。(记者 李瑞红 裴艳 赵锐)